行政院13日審查通過房地合一稅制草案,將財政部版的4個非自住課稅級距均向上調高,其中原交易額4000萬的課稅門檻改為以獲利400萬為門檻,即獲利逾400萬即課徵10%稅收;而持有未滿1年即出售者,獲利部分的稅率則由35%調高至45%,以有效遏止短期炒作。
防短期炒作 未滿1年出售者 稅率由35%調高至45%
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13日再度邀集財政部、內政部等相關部會,拍定爭議多時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。杜紫軍表示,草案完成審查後,將在北中南舉辦公聽會,聽取意見。若民眾多數支持,將送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;若有其他意見,會再召開審查會修正,希望新制能在2016年1月1日上路。
新方案針對短期炒房從重課稅,稅率最高45%;自用住宅免稅門檻由交易金額為標的,改以獲利為標的,所得額定額免稅定為新台幣400萬元。杜紫軍表示,此一版本的課稅精神是「短期從重、中期合理、長期有優惠」。
2016年之後購屋者才是課稅對象
政院採納財部建議的日出條款,課稅對象為2016年元旦後取得、或2014年1月2日後取得,且持有未滿2年出售者。亦即2016年之後購屋者才是課稅對象,民眾現在持有房地產不受新制影響。
稅率部分,原本財政部版本將房地合一稅率按持有期間分為4級,未滿1年課35%;1年以上未滿2年30%;2年以上未滿10年課17%,如果持有超過10年為12%。
不過,行政院審查會通過的新版本上修為:持有未滿1年出售課稅45%、1年以上未滿2年者35%、超過2年至未滿10年者20%、持有超過10年者15%。
為了避免外資湧入炒房,非境內居住者與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,未滿1年出售者購屋稅率也同樣調高至45%,藉此導正外資來台投資的資金配置。
自用住宅優惠方面,改以獲利金額為免稅門檻,持有或實際住滿6年者,可享400萬元免稅額,超過部分按10%課稅。此一數字是以平均交易額2000萬元、一年獲利3%進行複利計算,民眾獲利在兩成之內不用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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